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需要提供如下材料
1、《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送评材料目录单》;
2、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(盖章后复印15份);
4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资格证、聘用等证明书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;
5、工作总结;
6、大1寸彩色相片2张。
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需要提供如下材料
1、《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送评材料目录单》;
2、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(盖章后复印15份);
4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资格证、聘用等证明书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;
5、继续教育证明书(证明);
6、工作总结;
7、论文2篇;
8、大1寸彩色相片2张。
备注:①、送评材料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1份,职改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;
②、获奖成果、论文著作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,代表作最多以5篇为限;
③、专项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是指处理和解决技术难题而写的(含未发表在内),提交时应是原件;
④、申报人应将证件、成果材料、论文及技术报告分类装订,以防遗失。
常平镇人才服务站
电话:3551119
2004.8.19 |